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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04/17 09:18:57
来源:新华网

新华网视评|既要“看家神器”,更要邻里和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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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家门口到底能不能装摄像头?”最近正式实施的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》回应了这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。

在家庭安防需求日益增长的今天,监控设备已成为许多家庭的“看家神器”。但当摄像头的视角无意中覆盖到邻居的日常生活空间时,不仅可能引发邻里矛盾,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。

按照新规的界定,具体来说,如果摄像头持续记录了邻居家门口的人员往来、频繁拍到邻居的脸等,就可能超出了法律规定的“保护自身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”的必要限度,存在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”的嫌疑。

不久前,某地方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因安装监控摄像头引发的邻里纠纷案。被告安装的摄像头就是出现了上述情况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,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拆除监控设备并销毁相关录像资料。

家门口装摄像头不是简单的个体行为,而事关公共安全与他人隐私。在摄像头照得到的地方,需要法律划定物理边界;在照不到的人心深处,更需要建立尊重隐私的精神边界。

“安装前多沟通,总比事后闹纠纷强。”一位网友的留言道出了问题的关键。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。毕竟,真正的安全感不仅来自技术防护,也来自于和谐共处。(文案:康锦谦)

【纠错】 【责任编辑:王志艳】